殖产兴业简介 明治政府具体措施主要分为几个方面

  殖产兴业(日本语:しょくさんこうぎょう)是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提出的三大政策之一。明治政府通过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实行殖产兴业政策,并以各种政策为杠杆,用国库资金来促进资本原始积累过程。此外,政府以西方为样板,大力扶植日本资本主义的成长,主导国营军工企业。

  具体措施

  明治政府殖产兴业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

  (1)废除各地关卡,培育和发展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铁路,发展航运、邮政、电报和电话等近代交通通讯事业。

  (2)接管幕府和各藩的工矿企业,加以改造和扩充,以形成国有的企业体系;大力创办各种称为“模范工厂”的新式近代企业。

  (3)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原有技术和工具;注意创办民品工业。

  (4)采用奖励、保护等多种方式,鼓励优质新产品和发明创新;举办交流会、博览会以推广先进技术。

  (5)推行“劝农”政策,引进西方农业技术、农牧业品种和经营管理制度;结合“士族授产”的“劝业”,使大批原封建武士从事农垦。

  (6)扶植与保护私人资本,促进私人企业发展。 为了加速工业化的进程,政府在1880年又发布“官业下放令”,从1880年11月起,决定将军工、铸币、通讯、铁道、印刷等特殊部门以外的官营企业廉价处理给三井、三菱、川崎、古河等特权大资本家。这标志着日本的“殖产兴业”政策的根本性转变,它放弃了以国营企业为主导的资本主义工业化方针,转而实行大力扶持和保护私人资本主义的方针。

  (7)奖励国产,鼓励国货出口。明治政府自19世纪80年代起,立足本国实际,认为引进必须结合国情,西方经验不能照搬。明治时代,日本在发展近代资本主义、大力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的同时,广为延聘外国各行各业专家,很注意人才的引进,当时外国专家的薪金,可以高出日本领导人数倍;随着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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