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进行了一次大刀阔斧的改革,对明朝各大机构进行了改革。他裁撤了三大最高权力机构(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并将原先隶属于中书省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直接置于皇帝监管之下,成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每个部分别置尚书(正二品)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正三品)各一人,为尚书之副。
除了六部之外,明朝还有个与六部名称相对于的机构,那就是六科(吏科、户科、礼科、兵科、刑科、工科)。六部是全国最高行政机构,许多人就会想当然的以为六科应该是六部的下属机构,而事实上,六科与六部不存在任何组织关系。
六科属于监察机构,但它既不从属于六部,也不从属于都察院(全国最高监察机构),而是完全独立的机构。六科中的每科设一名给事中(正七品),下有左右给事中(从七品)各一人,以及一般的给事中四至八人。
虽然给事中的品级很低,但在朝廷上的威望和权力却很大,即便是像尚书、侍郎这样的高官,对待给事中也往往毕恭毕敬,不会拿他们当普通小官来看待。给事中的影响主要来自于他们控制着朝廷文件的往来,每科专门负责监督与其对应的部的文件,比如兵科给事中负责监督兵部的文件往来。通过通政司或是通过由宦官任职的文书房呈给皇帝的奏折都有副本供给事中参阅。当皇帝批复这些奏折后,会将奏折交给相应的给事中,再由他们转而知照相关的各部。六科保存谕旨送交的记录,并视情况决定各部必须回复的最后期限。在这一整套流程中,给事中随时可以行使封驳、科参的特权,否决皇帝的奏折、谕旨,或是各部的报告,理由是它不合规定的格式,或是内容不明智。
明末大儒顾炎武在他的著作《日知录》里这样写道:“明代虽罢门下省长官,而独存六科给事中,以掌封驳之任。旨必下科,其有不便,给事中驳正到部,谓之科参。六部之官无敢抗科参而自行者,故给事中之品卑而权特重。”从这段话中就可以看出给事中这个七品官在朝廷中的地位有多牛,连六部尚书这样的正二品大官看到他们也是心里发毛。
当然,给事中的主要职责是编排和斟酌他们认为不合适或是不合规的文件。如果该文件经过皇帝或是上奏者仔细思考,给事中一般不会坚持对这些文件施加影响。
此外,六科给事中也有权参加对国家大事的讨论。如果他们认为朝廷制定的政策在某些方面不合理,往往会直接提出意见,或是会与都察院御史合作,以群体的方式共同对朝廷施加压力。因此,六科给事中虽然品级很低,但其政治地位极为突出,对朝廷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