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谚语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通过不同的“镜”,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事物,而我们的主人公王旭又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唐玄宗时期的左台侍御史王旭虽然是纪检部门的高官,却是个贪官,他用各种手段索贿、受贿,是个名副其实的“大老虎”。然而,由于他大权在握,而且反侦察能力特别强,大家明知他是个腐败分子,却抓不到他什么把柄。
有一年,四川剑南县的纪县令因手脚不太干净被举报,之后被纪检部门“双规”,负责审案的就是王旭。纪县令虽然贪污受贿了,但经核查,数目不是很大,按照当时的律法,判他坐几年牢就完事了。但是,王旭在调查这起案件时,纪县令的老婆找到了他,想为自己丈夫求情。纪县令的老婆长得特别漂亮,王旭一见色心顿起,想趁机渔色。纪县令的老婆誓死不从,王旭大怒,强行将其霸占。事后,王旭担心纪县令日后报复自己,便一不做二不休,将纪县令判了死刑,并将纪县令的家产据为己有。
纪县令的弟弟纪希虬当时在宁王府中做幕僚,兄长被害后,他万分悲痛,发誓要扳倒王旭,为兄长报仇。纪希虬知道,王旭位高权重,要扳倒他,必须向皇帝直接举报。可怎样才能让皇帝得知此事呢?只能通过宁王的关系上奏。但空口无凭,宁王是不会仅凭自己的几句指控就上奏的。纪希虬苦思冥想了好几天,终于想出一个办法:派一个心腹仆人潜伏到王旭的府上做卧底,秘密搜集王旭贪赃枉法的证据。
在纪希虬的安排下,那个仆人成功应聘为王旭府上的佣人,并很快就得到了王旭的信任。这个仆人悄悄地把王旭平日的所作所为以及受贿等恶行一一记录下来,交给了纪希虬。半年后,纪希虬拿着这些证据去见宁王,向他控诉王旭的罪行。宁王见证据确凿,便将事情上奏给了唐玄宗。唐玄宗见到奏章后,勃然大怒,命人查抄了王旭的家,收缴的赃款财物不计其数。王旭经过这么一折腾,又气又恨,还没等到皇帝发落就被活活气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