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理学大师朱熹深谙经义,对庄子、孟子等经典著作有深刻的解读和阐释。他强调修身养性,倡导“格物致知”,主张理性思辨,通过探讨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引导人们修身养性,追求道德之美。朱熹的思想影响深远,对后人的哲学思考产生了重要影响。

朱熹(1130-1200),乳名沈郎,字元晦,又字仲晦,号晦庵,道号紫阳,世称“晦翁”,其先世居江南东路徽州府婺源。父松生熹于尤溪县城水南郑义斋馆舍(今南溪书院)。
绍兴五年(1135),始学《孝经》,书额题字自勉:“若不如此,便不成人。”六岁时,与群儿游玩,以指画八卦于郑氏馆舍前沙洲上。尝向父问天地日月。
绍兴七年(1137),松应召入都,置妻儿于建州浦城寓居。
绍兴十三年(1143),父临终将熹托付给崇安(今武夷山市)五夫好友刘子羽(熹义父),又致书刘子翚(屏山)、刘勉之(白水)、胡宪(籍溪)请代教熹。遂病逝于建瓯。刘子羽视熹如己出,在其舍傍筑室安置,名曰紫阳楼。
绍兴十七年(1147),于建州乡试列贡生。
绍兴十八年(1148)春,刘勉之以女清四妻之。同年三月入都登王佐榜第五甲第九十名,准勅赐同进士。
绍兴二十一年(1151),又入都铨试中等,授左迪功郎、泉州同安县主簿。
绍兴二十三年(1153)夏,赴同安途中,受学于延平李侗。秋七月,至同安。以其“敦礼义、厚风俗、劾吏奸、恤民隐”的治县之法管理县事,排解同安、晋江两县械斗,整顿县学、倡建“教思堂”,在文庙大成殿倡建“经史阁”,主张减免经总制钱。
绍兴二十七年(1157),秩满罢归。
绍兴二十八年(1158),得延平李侗之传,绍明张程之学(以“洛学”为正统),志改妄佛求仙之世风,并题“鸢飞鱼跃”四字匾额。
熹自同安归,不求仕进,遂著书以教诸子弟。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熹应诏上疏,力陈反和主战、反佛崇儒之义。
隆兴元年(1163)十月,奉诏入对垂拱殿,向孝宗面奏三札:一札论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之学,反对老、佛异端之学,二札论外攘夷狄之复仇大义,反对和议;三札论内修政事之道,反对宠信佞臣。时汤思退为相,主和议。熹疏不报。十一月,迁国子监武学博士。辞不就,归崇安。
乾道三年(1167)八月,熹与林择之、范念德往潭州(今长沙)访湖湘宿学张栻。《东归乱稿》成。
乾道四年(1168),崇安水灾。熹力劝豪民发藏粟赈饥,并向官府请贷粮食六百斛散发于民,使民不致挨饿。
乾道五年(1169年),熹悟到“中和旧说”之非,用“敬”和“双修”思想重读程颢、程颐著作,从全新角度独创“中和新说”。
乾道五年(1169)九月,熹母去世,熹建寒泉精舍为母守墓,开始了长达六年之久的寒泉著述时期。
乾道七年(1171)五月,为了根本上解决百姓灾年生计问题,在五夫创建“社仓”。这种做法可以减轻贫民困难,缓和社会矛盾,也减轻朝廷的施政压力,后为许多地方所仿效。十一月,熹回尤溪,与知县、好友石子重讲论学问于县学。在石子重的陪同下,游览其父朱松任尤溪县尉时燕居之所“韦斋”旧址,手书“韦斋旧治”四字刻石揭榜。
乾道九年(1173),作《重修尤溪庙学记》,亲书“明伦堂”制匾悬挂于尤溪县学宫正堂。从此天下学宫匾皆模此刻制悬挂。
淳熙二年(1175)正月,吕祖谦自东阳访熹于寒泉精舍,聚月余,编次《近思录》,史称“寒泉之会”。五月,送吕祖谦至信州鹅湖寺(今鹅湖书院),陆九龄、陆九渊及刘清之皆来会,史称“鹅湖之会”。
淳熙五年(1178),任熹知南康军兼管内劝农事。淳熙六年三月,熹到任。适逢大旱,即兴修水利,抗灾救荒,奏乞蠲免星子县税钱,使灾民得以生活。十月,熹行视陂塘时,经樵夫指引寻得白鹿洞书院遗址。淳熙七年三月,复建白鹿洞书院,自兼洞主,延请名师,充实图书,请帝御书赐匾。并置学田,以养贫困子弟,亲订规条。
淳熙八年(1181)二月,陆九渊来南康访熹,同讲学于白鹿洞书院。八月,时浙东大饥。因熹在南康救荒有方,宰相王淮荐熹赈灾,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熹行部过浦江,复会吕祖谦,相与讲正学于月泉(今浦江月泉书院)之上。熹因在浙东劾奏前知台州唐仲友不法,为唐之姻亲王淮所忌,仅九月被罢归。
淳熙十年(1183),熹于武夷山九曲溪畔大隐屏峰脚创建武夷精舍,潜心著书立说,广收门徒,聚众讲学。
淳熙十二年(1185),熹到浙江,与陈亮展开义利王霸辩论,力陈浙学之非。
淳熙十六年(1189),诏命熹知漳州。绍熙元年(1190),熹赴任漳州,施政革弊。
绍熙二年(1191)正月,熹长子朱塾卒,以治子丧请辞。五月,迁居建阳。次年,承父志建“竹林精舍”,后更名为“沧洲精舍”,后淳祐四年(1244)诏赐“考亭书院”。
绍熙五年(1194),湖南瑶民蒲来矢起义,震动了朝野,湖南尤甚。熹临危受命,除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赐紫章服。五月,熹至潭州。此时,瑶民已败退深山,被困溪洞。熹以怀柔策,遣使招降。因本次镇压瑶民起义是湖北、湖南两地的共同行动,熹的招抚遭到了湖北帅王蔺的反对,遂入都上疏。熹在任,兴学教化,督吏敦风,并熹扩建岳麓书院,就中讲学。十一月,熹还居建阳考亭。
宋朝庆元二年(1196)十二月,“党禁”正式发生。监察御史沈继祖劾熹,以“伪学魁首”罢之。朱子门人被放逐。
庆元六年(1200)三月初九日,熹于“庆元党禁”中卒,终七十一岁。葬熹于建阳县黄坑大林谷,会葬者近千人。谥曰“文“,赠宝谟阁直学士,又追封徽国公等。
著有《四书章句集注》、《太极图说解》、《通书解说》、《周易读本》、《楚辞集注》。
——《浦江宦迹录拾遗》